1、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账簿设立、会计核算、纳税资料提供以及所得税申报等情况,确定采用或调整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等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纳税人申请采取实际利润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核定。
2、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2)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纳税人应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3、纳税人办理时限
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核定征收鉴定工作7个工作日办结;采取实际利润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工作15个工作日内办结。
5、办理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免填单
6、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