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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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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国税 > 认定管理  
个体工商户取消双定征收
发布时间: 2015-01-26

1、业务概述

定期定额的取消有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由纳税人发起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取消的;二是纳税人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取消定期定额,由税务机关发起对纳税人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进行取消。

税务机关停止定期定额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定期定额户。

2、报送资料

《取消个体户双定征收申请表》

3、纳税人办理时限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5、办理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网站(预受理)、自助办税终端(预受理)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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