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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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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国税 > 认定管理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
发布时间: 2015-01-26

1、业务概述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含辅导期限为3个月或6个月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期满前,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转正审核。

2、报送资料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正审批表》

3、纳税人办理时限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含辅导期限为3个月或6个月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期满前。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应在系统生成《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正审批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办理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

6、备注

(1)对于非正常户纳税人转为正常纳税人时,系统发提示信息给管理员,提醒纳税人主动提出转正申请,由办税服务厅受理;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补办税款申报,解除非正常状态后,再申请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转正。

(2)对正常纳税人,系统自动生成《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正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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