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识别、确认。
2、报送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货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原件;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且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3、纳税人办理时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5、办理方式
同城通办、网络、自助办税终端
6、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