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概述
财税库关行横向联网系统(以下简称税库银联网系统)是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向所有纳税人提供的、在签约银行业务受理时间范围内通过缴税账户扣缴税款的一个电子缴税平台。纳税人根据各缴税业务的期限要求,在缴税账户中存足款项后,通过税库银联网系统通知签约银行进行电子缴款,纳税人无需携带现金到税务局缴交。在税库银联网系统平台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开通了如网上报税,储蓄扣税等多种电子缴税方式。
2、报送资料
(一)开户流程
1、纳税人在完成税务登记,报告银行帐号,核定税种并生效后,持有效税务和身份证件到已与税务局签约的银行签署《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以下简称银税联网协议),同意银行通过税库银联网系统扣缴税款;
2、在签署完成银税联网协议后,即可立即通过该系统进行电子缴税,使用网上报税方式的纳税人第二天可使用该系统进行电子缴税;
(二)扣税流程
1、纳税人根据实际需要或业务要求,选择最合适的缴款方式进行电子缴税;
2、税务机关征管系统收到缴款请求后,通过税库银联网系统检测缴税帐户余额是否足够;是则当即通知银行扣款,否则提示余额不足;
3、缴款成功后,税务机关在每个工作日中午与签约银行进行对帐,相符则发送税票信息到银行,不相符则进行补扣或者取消多保留;
4、各签约银行按系统设计功能以回单箱或网上打印等不同方式向纳税人提供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三)变更纳税账号
纳税人需变更银行缴税账号的,分以下两种情况:
1、在不变更签约银行的情况下,将拟签约帐号向税务局报告后,到原签署银税联网协议的银行申请协议变更,变更银行账号即可。
2、在变更签约银行的情况下,将拟签约帐号向税务局报告后,到与税务局签约的其他银行重新签署银税联网协议即可。
(四)停止银税联网协议
纳税人停业、歇业生效后,或转为委托代征后,若需停止银税联网协议的,可持有效税务和身份证件到税务局办理银税联网协议注销手续。
(五)税银库联网系统签约银行
目前与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签约的联网银行共二十三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厦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广州银行、东莞银行。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到上述任意一家银行签署银税联网协议,但采取储蓄扣税方式缴税的纳税人请按各区分局指定银行签署银税联网协议。
3、纳税人办理时限
无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5、办理方式
同城通办
6、备注
(1)完成税务登记后,纳税人必须核定税种,并且税种到生效期时方能签署银税联网协议;
(2)用于签署银税联网协议的缴税帐号必须先向税务机关报告;
(3)签署银税联网协议后,可立即通过征收前台进行电子缴税,采用网上报税方式的第二天可进行电子缴税,采用储蓄扣税方式的需到下一个申报期方可进行电子缴税;
(4)公司性质的纳税人开立缴税帐户时,银行帐户类型必须是对公户;
(5)纳税人缴款银行变更需变更银税协议的,在新协议签署生效的同时,会自动注销原银税协议;
(6)纳税人进行电子缴税前,存款额应大于应缴税额;
(7)纳税人进行电子缴税操作后,应及时检查缴款操作是否成功,帐户是否有重复扣款情况;不能单凭帐户资金扣划成功做为缴税成功结果,应同时通过税务网站或征收前台检查税款是否扣划成功。
(8)纳税人注销银税联网协议只能持有效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银行不能注销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