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概述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
税收完税证明分为表格式和文书式两种。
(1)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的开具范围
①.转开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②.换开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③.补开
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2)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的开具范围: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
2、报送资料
(1)转开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凭加盖银行印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原件到税务机关开具
(2)换开
①纳税人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其开具的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原件到税务机关开具;
②证券交易印花税纳税人需要另外再开具正式完税凭证的,可以凭《成交过户交割凭单》或《过户登记确认书》,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向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开具
(3)补开
纳税人持在市一级报纸上登报声明原持有联次遗失的整版报纸,并向税务机关提交“补开”申请。
3、纳税人办理时限
无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5、办理方式
同城通办
6、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