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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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国税 > 申报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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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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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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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概述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报送资料
(1)《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2 份。
(2)合并、分立的批准文件或企业决议。
3、纳税人办理时限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5、办理方式
同城通办
6、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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