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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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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国税 > 证明管理  
《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开具
发布时间: 2015-01-26

1、业务概述

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2、报送资料

(1)《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已开具的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纳税人办理时限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5、办理方式

外贸企业网络预受理及直属税务分局、生产企业网络预受理及主管税务机关

6、备注

企业应使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及申请开具相关证明业务。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要求企业报送的电子数据应均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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