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发票
二、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发票领购申请、发票核定信息及发票验销情况,向已进行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供应发票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十四条,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十八条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即办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 3.完税凭证或应征凭证(超定额领购发票的纳税人须提供)。
七、办理方式
到电子税务局办理,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