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发票
二、业务概述
纳税人可持保险公司开具的代收收据,到税务局前台进行车船税换票,车船收据应和登记的车船必须保持一致。
三、政策依据
无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即办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