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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  
单位的公共绿化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 2015-01-22

问:单位的公共绿化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关于对企业的绿化用地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问题。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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