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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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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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东转租厂房逃税3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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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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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因在“转租”过程中隐瞒收入被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已被追缴税费200.67万元,加收滞纳金42.32万元、罚款95.99万元,三项合计338.99万元。
案情介绍
前不久,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对租赁行业开展自选稽查,选案部门在对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和2012年两个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时,发现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部分来自于租赁收入,却从未申报缴纳过租赁合同印花税。这家公司是签订过租赁合同没申报纳税,还是从未签订过租赁合同?带着这个疑问,选案部门将该公司列为稽查对象。
稽查经过
在上门检查前,稽查人员先初步核查了该公司的纳税情况,发现该公司按月申报缴税,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上门调取该公司账簿资料时,稽查人员发现公司财务人员正在玩电脑游戏。财务人员说,公司的电脑里没有装会计软件,也没有做电子账套。“不好意思,我们以每月800元的价格,将公司的财务资料和报税事项交给做账公司处理,账册凭证在做账公司,我们要等做账公司送来。”该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说。结果,稽查人员实地调账只在该公司的办公电脑中拷贝了一些word文档和excel表格,在公司的资料柜中找到了一些收款收据、租赁合同以及做账公司送来的报表凭证账册等。
翻阅相关资料,稽查人员发现如预料的一样,做账公司送来的账册资料与相关报税情况基本一致,从中看不出什么异常。
但在细致比对分析从该公司电脑中拷贝出来的word文档和excel表格时,稽查人员发现了账面上没有的收入线索。将这些数据整理出来,并与已掌握的收款收据一一比对,稽查人员发现了该公司隐瞒收入的事实。
原来,这家投资公司专门做厂房转租生意,是标准的二手房东,一共承租并转租了7个工业园区。为了将7个工业园区的厂房全部租出去,该公司甚至向介绍租户的中间人发放佣金。但该公司只向做账公司提供其中最大的一个工业园区的资料,其他工业园区的转租收入以及支出,则以流水账的形式,在财务人员的电脑中做成文档和表格打印出来,按月提交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于工业园区里有些企业不要发票,该公司采用了凡是收到租金先开具收款收据的做法,如果企业需要发票,再另外为其提供机打发票。根据该公司的这种做法,稽查人员将已取得的收款收据数据与该公司电脑文档表格中的租金收入进行了相互印证。与此同时,稽查人员也找到了该公司新签合同、续签合同和变更合同的证据及部分合同原件。
处理结果
至此,该公司的逃税秘密真相大白。稽查人员继续努力,接着收集整理了该公司承租、转租其他6个工业园区的收入资料。面对证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认了逃税事实。目前,该公司已依法缴纳逃税、滞纳金及罚款共计338.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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